如今,儿女差不多都工作在外,只有父母一个人在家。有时请个保姆来,似乎可以帮自己照顾父母。但是当你看了这个保姆所做的事情,你还对请保姆放心吗?
老太的儿媳梁女士通过南沙一家保姆介绍所,请了王女士到南沙区照顾70岁的何老太,请工时王女士表示,“如果做了几天老人就死了,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当时,梁女士没有想到,这样一句话竟然暗藏杀机。不到三天,王女士在凌晨4点给老太喂了勾兑有安眠药和敌敌畏的肉汤、注射毒肉汤,2小时后见老太还没咽气,又用绳子勒脖。天亮后,王女士通知家属老太过世了。
然后,王女士要求支付2600元保姆费,当然梁女士提前答应过的,当然支付了。事后,当她给母亲换衣服的时候,发现母亲脖子上有勒痕。于是,她觉得母亲应该不属于正常死亡,她开始怀疑这个保姆。于是,她去保姆的房间查看,结果发现了安眠药、敌敌畏药瓶等物品。
梁女士第一反应就是报警。警方很快抓到了王女士,王女士对杀害老太的行为供认不讳。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案件的审理期间,王女士供述了自己杀害10位老人的犯罪事实。但由于之前的家属没有发现端倪,老人的尸体早已火化,检方认为缺乏关键证据,因此只对何老太一宗提起了公诉。王女士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上海刑事律师指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嫌疑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