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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古稀无人赡养 与子女对簿公堂称其“咎由自取”
发布时间:2016-01-07 06:07:2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902 ℃

每个人在晚年最渴望的就是儿孙满堂,家族关系和谐,自己可以和陪伴了一生的老伴安享晚年。作为子女我们自然也是如此,希望自己能够多多陪伴自己的父母,在他们在世时尽到孝道。但是父母和子女之间也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那时候就需要我们彼此理解、相互包容,去维护那份血脉亲情的美好。

老汉古稀无人赡养 与子女对簿公堂称其“咎由自取”

68岁黄老汉有过两段婚姻,膝下共有4个子女,均已成年,老大已经40多岁。今年9月,黄老汉一纸诉状,将4名子女都告上了邕宁区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我孤身一人,因身患多种疾病,行动不便,只求在古稀之年儿女们能善待老人,让我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生活,安度终身。”黄老伯这样无奈、悲伤地诉说着,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不禁对这位老人有了恻隐之心,可是他膝下的4个子女,怎就如此无情无义,连最基本的孝道都无法尽到?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怎么会落到如此境地?

黄老汉说,这都是他的两段失败婚姻导致的。

1973年,他与第一任妻子阿坚登记结婚,生下3个子女后于2000年离婚。如此这样简单的一段话,在他三个子女记忆中却是一段无比黑暗的回忆。黄家三兄妹说,黄老汉早在1990年就被母亲阿坚发现有婚外情,当时他们兄妹三人尚未成年。虽然名义上他还是父亲,但由于忙着谈婚外情,他一直对三兄妹置之不理,还经常恐吓威胁他们身患重病的母亲。而一直挡在他们身前保护他们的母亲阿坚于1986年不幸患上癌症,虽经治疗挽回了生命,但至今仍依靠药物维持。当时,为了尽量减少对三兄妹的伤害,母亲一忍再忍,总以为忍让可以挽救破裂的家庭。三兄妹上学后,都是依靠母亲摆卖烟草和矿泉水维持学业。

  然而最让三兄妹难以接受的是,1996年,黄老汉在未与他们的母亲离婚的情况下,就与第三者阿巧生育了一个儿子。阿巧为了与黄老汉结婚,常常骚扰阿坚和三兄妹。为了挽救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大哥还曾在父亲面前下跪,求父亲回心转意,但父亲执意离家,从此再无联系。直到2000年,母亲才与父亲办理了离婚手续。

2001年9月,黄老汉与阿巧结婚,生有一子。谁知到了2011年11月,他又与阿巧离婚了。如今,黄老汉只能独自一人租房居住。

随着年纪的增长,各种疾病也找上了黄老汉。今年以来,先后数次住院花去了他4.7万余元医疗费。可除了最小的儿子帮他付过一些医药费,其他3个子女均对他不闻不问。

  黄老汉表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他向法院主张4个子女应该分担他的医疗费,每人分担1.19万余元,每人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直至他终老。因为小儿子才刚刚参加工作,他可以不向小儿子“伸手”。

  黄家三兄妹认为黄老汉给他们家庭带来了太多伤害,悉心照料身患癌症母亲的他们并不是不孝子,黄老汉之所以有今天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黄老汉自己缴纳有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已有能力支付医疗费,且其名下还有两辆汽车,经济并不拮据,他们不同意承担该笔费用。

法院调查后发现,黄老汉并没有那么多财产,属于城市困难人员。每月领取1600多元养老金。虽然有医保,但报销后,黄老汉住院还是要掏4.7万余元医疗费,养老金不足以维持他的日常生活及医疗开支。最终,法院酌定三兄妹每人每月支付黄老汉赡养费200元,直至他逝世。黄老汉已花费的4.7万余元医疗费,按4份分摊,其中三兄妹每人需分担1.19万余元。

上海继承律师提醒大家:作为子女,如果遇到不负责任的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应拿起法律武器;作为父母,如果遇到不孝的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也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其实我们都不希望看到事情走到法律解决这一步,所以无论为人父母或是子女,都应用爱去灌溉那份亲情。血浓于水,别让亲情在利益、欲望面前变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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