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们夫妇在公证处公证了一份婚后财产约定,其中第一条是按揭商品房在还清贷款后归双方共有,但实际上该房系我一人婚前订购,因女方没有工作,婚后也是我一人还贷,现在房屋还在按揭中,所以房产证目前也办不了,不过订购时写的是我一人的名字,目前因我们感情危机,女方向法院诉求离婚,并要求按公证约定分割房产,请问该房产会怎么分割呢?
辽宁王乐律师回复: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对于取得的财产采取约定的方式处理,正如本案,你们既然在公证处所做的婚后财产约定书明确约定了”只有在还清贷款后归双方共有 “,因此,如果在未满足已经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其主张按照公证书约定分割房产的请求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法院最终会查实该房从申购到还贷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后,更会作出有利于你的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