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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能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2 ℃

  “向左向右”:我与李某结婚多年,现我不幸患上了肺癌需住院治疗。因多年收入均由李某保管,且我和李某感情一直不好,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致使我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我能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依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鉴于你已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而作为法定扶养义务人的李某拒绝向你提供治疗费时,你可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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