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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关于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6 ℃

      新《婚姻法》颁布后,对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有了哪些具体的规定,下面沪律网为您解说。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选择。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规定如下: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中关于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可参照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介绍,按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规定,双方恋爱期间买的房子,一方的父母全额购买的房产,如果另外一方没有出过钱,即使把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如果婚姻持续时间很短,比如只有3-5年的话,未出资的一方最多拿10%-30%。结婚时间长了,如达到十几、二十年,才有可能拿到一半。

      现在很多结婚的朋友都是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但是,新婚姻法的发布,也造成了很多婚后买房的矛盾!有时关于婚后买房后的财产分配产生出新的家庭矛盾。所以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此外,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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