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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4 ℃

  1、约定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须有其它相关证据充分证明,双方无争议。

  2、约定内容:双方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方式/原则等。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3、效力:婚前财产要求婚姻关系当事人须有订约能力,即要求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能自愿平等的表达自己的意愿。财产约定只要不规避法律(如以婚前财产约定为形式,以恶意逃债实质),约定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约双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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