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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3 ℃

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1、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参与还贷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双方只能就共同偿还的贷款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实际上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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