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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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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1 ℃

    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1、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参与还贷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双方只能就共同偿还的贷款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实际上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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