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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4 ℃

包括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都应归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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