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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务员转移财产拒不支付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9 ℃

本报讯(记者/唐梦通讯员/凌蔚)昨日上午,身为公务员却转移隐匿财产不履行支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公然在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的执行案中大言不惭地说:

本报讯(记者/唐梦通讯员/凌蔚)昨日上午,身为公务员却转移隐匿财产不履行支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公然在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的执行案中大言不惭地说: 我也是一个守法的人,不喜欢赖账! 该财产执行案执行标的只有区区9万多元,但执行时间却长达2年。

【事件回放】

公务员离婚后转移隐匿财产

身为某政府机关公务员的陈某与妻子于2005年10月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产生分歧,妻子毕某于2006年到法院起诉丈夫,期间,陈某认为某电缆厂内存放有自己的一笔钱,要求追加电缆厂参加诉讼。但法院认为本案是处理夫妻财产,不涉及丈夫与他人的金钱纠纷,遂驳回陈某的请求。最后,禅城法院一审判决陈某付33万多元给毕某。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支付财产义务,2006年8月8日,毕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禅城法院于2006年9月21日要求陈某如实申报财产状况,但陈某总以法院可以执行自己存放在电缆厂的120万多元款项为由,转移隐匿财产,对抗法院执行,并多次到禅城法院和佛山中院投诉纠缠。

2006年11月1日,法院从陈某所在单位了解到他,每月的实发工资为3694.58元。法院遂强制冻结陈某的工资账户,并查封了陈某所有的一间房屋和配套车房,将陈某的一台数码摄像机扣押起来。但陈某随即向单位申请更改工资账户,导致原来的工资账户从2007年1月份起再没有款项汇入。2007年6月15日,禅城法院以陈某没如实申报财产、恶意逃避执行为由,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2008年6月,陈某迫于多方压力,终于向法院提供其在农业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的新工资账户。但法院前往银行冻结时,发现该账户原本存有的8万元于同年1月2日至同年5月12日被人分5次提走了,账户上的余额仅为71.7元。

被执行人法庭上语出惊人不肯妥协

昨日上午,禅城法院邀请9名来自禅城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多方媒体共同参与有关陈某财产执行案,见证法院执行的公开、公正,并请求各位到场的代表和委员对陈某进行劝导。相对于沉默的申请执行人毕某,被执行人陈某在庭上经常语出惊人。整个庭审一改平常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抗辩的格局,变成了被执行人的申诉与法官耐心地释法答疑。这一奇怪现象也引起了旁听席的人大、政协代表和党代表们的议论。面对着3位耐心的法官和代表、委员们的阵阵议论,陈某的嚣张气焰逐渐消失了,但仍然不肯妥协,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

记者了解到,陈某的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后,又被佛山中院再审改判,扣除陈某已经缴纳的诉讼费用,他总共只需要向毕某支付9万多元,经过两年的执行,禅城法院已经冻结了陈某的银行账户上的5万多元,陈某只需要再拿出3万多元就可以了结这件事。被执行人陈某有固定的工作单位、较高的稳定收入,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法院的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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