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师:
我生意上的一个朋友欠我的货款不还,近期我听说他跟他老婆离婚了并远走外地,有知情人说他净身出户,把房子车子存款什么的都给了他老婆,我怀疑他们是假离婚好躲避债务。我问他老婆要账,他老婆说他生意上的事她不懂,而且他们离婚时老公答应债务全部是他一个人的,我不能找她要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您好。据您所述,该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因此如无其他证据证明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您可以起诉其前妻,要求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至于他们关于债务的约定,其本质上是一个协议,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