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王女士和丈夫离婚,过错方是她丈夫。两人是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了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两人有两处房产,男方要一套。但王女士有一部分存折没写上去。她担心男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到时候起诉并冻结王女士的账户。请问,男方能起诉王女士吗?
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而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要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同时要符合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两人是自愿的,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对方即使起诉女方也是没法改变的。但男方可以对女方在离婚协议上没写的存折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