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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反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1 ℃

  6个月前,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我们约定,双方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屋归我所有,我给前夫一部分补偿款,该房所欠贷款由我偿还。但前夫上个月突然向法院提出,他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考虑清楚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在被我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协议,请求判处协议中该条款无效。请问,我该怎么办?

  阮磊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是解除婚姻关系后关于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在被欺骗或者胁迫之下签了离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主张自己被欺骗或胁迫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刘女士的前夫必须举证离婚协议是他在被刘女士欺骗的情况下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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