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婚前婚后财产公证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2 ℃

  导读:沪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的相关概念及其办理程序。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的的东西,在法律上,对于日趋上升的离婚现象他是一个理智的做法,有助于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发展。

  婚后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

  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 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 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 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 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关于婚前公证的文章,沪律网小编推荐:

婚前公证利弊

婚前公证需注意

婚前公证财产步骤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