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要结婚了,他们家说把房子给我们,可又不肯去做公证,他家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妹妹的名字,现在那个房子十年内要动迁,已经冻结,不让更名,可父母口头说把房子给我们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和他谈过了 ,他们都不想做财产公证,认为这是伤害亲情的事,可我觉得这对我并不公平,请问我该怎么保全自己.
回答;房子名称是你男朋友妹妹的名字
仅仅是口头说把房子给我们。
不想做财产公证!!
这一切都证明并不是真正要给你们,而是暂时给你们住,假如你们以后很孝顺,那么房子也许就一直给你们住,假如不孝顺或者有矛盾闹起来,甚至打官司的时候,。那么房子他们肯定指使他妹妹 收回的!!因为房子本身就是他们的!
想要保全,貌似必须态度坚决一点,不做财产公证不行!!口头说给等于没给。形式!
如果真心要给,那就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