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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摆酒未登记 可以要回彩礼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6 ℃

  导读: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小小年纪就“结婚”了,由于没有达到结婚登记年龄,他们一般只按照民间习俗给彩礼、办酒席就等于算是结婚了。那么,如果“结婚”后,两人闹矛盾分手,之前给的彩礼还可以要回吗?下面沪律网小编将为您一一讲解:

  事件还原:

  南靖县19岁的小蔡与邻村17岁的小庄确立了恋爱关系,接触一段时间后,两人决定结婚。小蔡一家按照农村风俗,付给小庄彩礼90000元及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金耳环等金首饰。并且双方父母在村里为两人办了结婚仪式。

  婚后不到两个月,“小两口”常常为琐事吵架。小庄甚至离家出走,外出打工。小蔡多方联系小庄请求其回家都遭到了拒绝,一气之下,小蔡一家将小庄告上法院,要求退回彩礼。

  法律知识分析:

  只摆酒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能否要回彩礼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述案件当中,由于两人的情况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后,经过法院的调解,女方同意退回彩礼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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