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 ,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身份证号码:11111
乙 方: ## ,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身份证号码:22222
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为夫妻关系(有一幼子,20个月大),婚后双方有各自独立的工作、收入来源及帐户,为共同承担家庭责任,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在双方自愿、合法,不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下,双方协商一致,现自愿就婚后财产做如下约定:
1、婚后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地购买的商品房因系乙方独立出资购买、还贷,甲方自愿放弃夫妻共有,产权归乙方所有。
或者:————商品房,产权归儿子 所有。
2、乙方为甲方投入的40万 启动资金由甲方支配使用,甲方经营 期间产生的效益、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均为甲方个人所有。
3、乙方独立经商期间所产生效益、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均为乙方个人所有。
4、乙方与 年 月 日贷款购买的##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
5、已做法律公证的其它家庭财产归原公证受益人所有。
6、甲、乙双方自此协议签定之日起,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双方每月各需为家庭支付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