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9 ℃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并要求按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并要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务人或债务人的配偶对此能够证明的,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债权人事先并不知道债务人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