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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婚内催账 半路夫妻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3 ℃

  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是半路的夫妻。8月4日,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前的债务,婚内催账”的案子。

  王某跟张某是一对50多岁的二婚夫妻,两人40多岁离婚后通过网络结识。恋爱期间,张某曾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王某借了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

  后来,两人感情升温,登记结婚。此时的两人已然变成了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夫妻之间还谈什么欠不欠那,王某也就把借条藏了起来。

  2013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发现张某与其前妻仍有联系,多次闹腾未果,一气之下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因感情尚未破裂被驳回。

  2014年7月,王某以借款名义再次把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还款,表明4万元是婚前债务,有借条为凭。当承办法官联系张某时,张某表示难以置信:“这,不可能吧?!我们还是夫妻,她怎么可能把我告上法院要我还钱?”

  庭审当天,张某向王某表示了极度的不理解:“你这是在干嘛呀!哪有夫妻像我们这样因为借钱而对簿公堂的,你都不嫌丢脸?”

  王某却理直气壮道:“这有什么丢脸的!结婚前借的钱你肯定要还我的,你还想赖账不成。”

  最后,两人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达成还钱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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