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为了日子过得好一些,我打算做点小生意,就向妻子父母借钱,借条上签了他自己的名字。李阳老婆知道这笔钱借来是干什么的,也知道借了多少钱,请问这笔钱是否可以让老婆来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如果李阳能够证明该经营收入已经转化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妻子也参与了经营活动,这笔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经营债务,那么可以由夫妻共同偿还。否则,这属于其私人债务,李阳的妻子无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