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夫妻间欠条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4 ℃

新郑市高某与王某夫妻俩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之后,王某与单位刘某发生了婚外情。为此,王某向丈夫提出离婚,高某发现妻子婚外情后,要求妻子赔偿其名誉损失费,才同意与她离婚。王某因急于离婚向丈夫打了1万元的欠条作为名誉补偿费。2005年6月,王某与高某在离婚时通过书面协议对双方经济来往进行了约定,高某主动放弃这笔债权。半年后,高某反悔又拿着前妻打的1万元欠条起诉到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向原告高某出具的欠条“今借现金高某10000元整”,原告高某认可被告王某借的不是现金。原告高某所诉被告王某借其现金1万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