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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后才知前夫是千万富翁 起诉欲分割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7 ℃

  离婚后才发现前夫竟然是一个千万富翁,女子一怒之下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判令对原告崔女士和被告张先森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张先森给付1800万元。

  原告崔女士与被告张先森原系夫妻关系,婚内生有一子。张先森在深圳与人合伙做生意,并贷款150万元在北京西三环买了一套复式住宅给崔女士和儿子改善居住条件。2010年的一天,张先森从深圳打来电话,说生意做赔了,实在无力负担每月高额的房贷。2011年,因拖欠按揭款,崔女士被银行起诉至法院。张先森对崔女士说,他会想办法借钱堵上这个窟窿,把剩余的房贷一次性还清,但是崔女士必须和他离婚,这样债主只能找他一个人要钱,不会连累崔女士母子。2012年初,崔女士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认可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认可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归崔女士所有;双方认可名下无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双方认可除房屋贷款外,均无其他债权债务。

  2012年底,崔女士偶然得知,张先森在深圳的公司生意做得非常大,持有价值上千万元的股票,还拥有多处住宅、别墅等房产。崔女士将张先森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60%的份额分割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股票、存款、房产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0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截止到离婚当日,张先森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及深圳分公司账户内拥有股票价值为1000万元。张先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深圳购房5套,并于离婚前夕全部出售,所得款项近2000万元。最后,法院判令对崔女士、张先森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张先森给付崔女士股票折价款、公司股权折价款、房屋变现债权折价款共计1800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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