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ν“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侵害财产上吃亏”的说法是û有法律依据的,它只是一种不懂得婚姻自由真正含义的谬传。这种误解使一些妇女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放弃离婚的想法,继续忍受死亡婚姻的痛苦,也使一些妇女为了能离婚,自愿接受男方的一些不合理条件,在财产上做出û有必要的让步。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禁止草率离婚”,但“禁止草率离婚”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关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该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该条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解决,这跟“谁先提出离婚”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