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婚后分割财产有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1 ℃

  王先生来电:当初我和前妻离婚时,自愿放弃了财产权,如今我后悔了,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热线回复: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那么王先生可以向法院要求分割财产,法院将根据当初协议书对双方财产情况的认定、当时双方财产分割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以及目前夫妻双方实际生活条件、对子女抚养的需要等因素作出判决。如果当初双方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做出了明确分割,则不能再重新要求。

  颜女士来电:前段时间,我将一套拆迁安置房的一半送给儿子,与儿子签订了协议。现在房子尚未分到,房产证也未办过。儿子夫妇感情不和,要离婚。我现在不给儿子房屋,是否可以?

  答:房屋产权以产权登记为准,现在房屋尚未登记儿子名字,你儿子没有产权。你可以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