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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证明怎么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2 ℃

  一、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3)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二、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三、公证员审核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四、双方当事人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程序完毕之后,当事人就可在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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