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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三种情况下的产权归属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0 ℃

  婚前买房的三种情况下的产权归属不一样: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哪些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知识拓展:

  婚后购买的房产的产权归属:

  1、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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