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寻求刺激,竟然抢劫金店,这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日,在西安市发生了一起抢劫金店案件,在警方调查之后得知,疑犯抢金店只不过是为了刺激而一时兴起的行为。这真是以身试法啊,明知抢劫是犯罪还偏要去抢劫。目前涉案人员黄某已被抓捕归案。
“都不许动。”一头戴深色毛线帽、戴着口罩,穿羽绒服牛仔裤的蒙面男子冲进了店里,右手持着一把斧子,砸收银台旁边的柜台玻璃。2015年12月30日19时46分18秒位于西安城北的一家老凤祥金店被一个蒙面人抢走了十多条项链,蒙面人很快就骑着电动车离开。
在接到报案后,民警调取了金店内的监控显示,该男子进了金店之后,直接就走到了位于最里面的金饰品柜台,边走边威胁店员不许动,吓得一些店员立马躲进了里面的小房间,有的则是瑟瑟发抖的躲在柜台下面。
疑犯毫不犹豫的挥起斧头就将面前的玻璃柜台砸破了,手伸进柜台里拿了摆放的金项链,在这过程中,还向柜台里的店员威胁不许看。拿了金项链往外走的时候,又一次拿着斧头威胁柜台内的店员。
案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三级公安干警成立了一支60余人的专案组,展开侦破。
办案民警在第一时间内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也对金店内的内部员工和目击群众进门逐一询问,排查可疑人员,也很快的就勾勒出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很快,民警就查出26岁的福建人黄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在2016年1月4日8时,办案民警将黄某抓获。同时,民警在黄某的住所搜出了部分抢劫的金项链共18条,价值17万余元。
民警说,一条价值为9000元的项链已经被黄某卖掉了,还有一条项链被截成两段,其中一段被打造成了一枚男款戒指。
警方抓获黄某后,黄某交代,打造出来的男戒指,他还没来得及戴上,就已经被警方抓获了。黄某说,他之所以抢劫金店,是因为抢金店当天观看了一部美国的西部大片,看的时候还喝了酒,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于是就萌生了抢劫金店的想法。黄某说:“抢金店不是为钱,就是为了寻求一下刺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有入户抢劫、抢劫金融机构的等行为的属于加重处罚情形,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上海刑事律师认为,黄某的作案动机属于故意抢劫,已经触及到了刑法,理应受到刑法的处罚!
目前黄某已经被警方依法逮捕。
沪律网温馨提示:国家的法律是严正的,不可以身试法。不管是故意打架,抢劫,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被抓住,或许你可侥幸逃脱。若是被抓捕归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且勿以身试法, 毁掉自己的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