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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能否处分他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1 ℃

张女士姐夫生前经公证,把一半房产留给张女士姐姐,另一半留给他前妻的儿子,现在起姐夫前妻的儿子起诉张女士姐姐,认为他爸留给张女士姐姐的一半房产有他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以立公证来分配自己财产死后的归属,但是前提是必须是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张女士姐夫以公证遗嘱的形式处分的房产,如果是他的个人财产,那么给张女士姐后,他儿子无权主张;但如果是他跟前妻的,即便分给张女士姐,前妻的儿子还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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