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丈夫2005年10月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后我与丈夫于2006年7月。2007年1月,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再度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我的上述房产。请问丈夫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
答:依据相关规定,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的延续而转化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复婚后你与你丈夫没有就房产另行约定,你丈夫再提出离婚时无权分割房产。
问:我与丈夫2005年10月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后我与丈夫于2006年7月。2007年1月,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再度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我的上述房产。请问丈夫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
答:依据相关规定,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的延续而转化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复婚后你与你丈夫没有就房产另行约定,你丈夫再提出离婚时无权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