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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作为婚房,登记在女朋友名下。今年6月份我们分手了,我们并未登记结婚,但她一口咬定房子是我赠与她的,不肯归还。我怎样才能要回房子?
中律网律师: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女友名下,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一)项返还彩礼,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其返还财产。在证据上,如果没有关于该房产的书面约定,比较可行的是要求知道该情况的人出庭作证,例如,你或女友是否向哪个朋友说明过买房的原因?是否向原房东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