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被撤销两者的关系都是通过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而使合同关系消灭,但两者有区别,表现在:
(1)合同被撤销主要是因受欺诈或受胁迫,或者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撤销合同的原因是在合同订立时就存在了的,法律规定直接可以撤销该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发生的原因是在合同成立以后,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而终止合同的。
(2)合同的撤销必须首先由撤销权人提出,然后再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而定或者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不一定需要通过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这一步。
(3)合同被撤销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后者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些并不会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