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离婚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在离婚事件中,人们常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如果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坚决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先让我们来看看离婚都有哪些途径吧。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律法规,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遇到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时,一般建议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在第一次诉讼中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服法官判决离婚,那么只能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
然而,两次诉讼所花费时间和钱财之多,让很多人都望而却步。有的人企图寻找“捷径”,比较常见的一种认识就是“夫妻分居满两年就视为离婚”。其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只是离婚的一种理由和情形,并不是只要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即使分居两年,也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并且这一证据被法院采信后,才可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捷径”是走不通的,但在诉讼的“大道”上,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一段姻缘来之不易,应当好好珍惜,三思而后行。若并非感情彻底破裂,比如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引起矛盾,或一方有过错但确有悔改之意与行动的,可以考虑再给双方一个时间;若双方都有心离婚,但对方有意采取策略性的拖延时间或泄愤性的报复手段,一直拖延不离,那么就果断提起诉讼吧。
既然决定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那么诉讼过程中的技巧就很值得关注了。世人大多秉持着“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理念,希望夫妻能够和和美美,哪怕有一点和好的可能,法院都不会贸然判决离婚。法院在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针对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做出判决不准予离婚已经几乎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则。想要节省人力财力,尽快达到离婚的目的,能证明双方情感已经破裂的证据就至关重要了。包括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子女状况、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住房的证据材料等等。最好咨询或聘请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他们可以在专业方面给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帮助当事人避免很多麻烦。
沪律网上海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离婚当谨慎。在诉讼离婚中,做到细心的分析,策略的得当,能有效帮助当事人尽快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