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机的流行,不仅改变了我们接收和传播信息的方式,还改变了我们走路时的样子——两腿在往前走,眼睛却盯着胸前的手机,手指忙着在屏幕上点点滑滑。虽然这样子看起来确实比较“高效”,但后果也可能很严重——比如毫无预兆地撞在电线杆上。而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的新泽西州,那么“损失”可能会更严重:罚款以及牢狱之灾。
最近,新泽西州的众议会议员 Pamela Lampitt 提出法案,禁止边走路边发短信行为,另外只有当行人手上没有电子通讯设备才可以上路。违规者将面对最高达 50 美元的罚款,15 天的牢狱生活。
“注意力分散的行人,就像分神的司机一样,对他们自己还是路上的司机都是一种安全威胁,和乱穿马路一样危险。因此至少也应该有相同强度的处罚。”
为了让自己的提案更有说服力,Lampitt 引用了多个数据来强调分神的行人带来的安全问题: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2000 到 2011 年间,行人因手机分神事故中预计共造成了超过 1 万人受伤。
在这 1 万多人当中以女性为主,而且大多为 40 岁以下的年轻人。其中在事故发生时,大多数人是在用电话聊天,12% 在发短信,接近 80% 都是因为摔倒而受伤。
意识到行人分神会造成安全威胁的并不只有 Lampitt 一个。在夏威夷,有提案就表示要对那些过马路时操作电子设备的人加以 250 美元的罚款。而类似的提案在伊利诺伊州、内华达州、纽约州都有出现。不过它们还有一个相似点:都尚未通过成为法律。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州已经制定专门针对分神行人或骑行者的法律。但有几个州每年都有相关的提案被提出。”
全美州议会联合会交通项目负责人 Douglas Shinkle 的这段话或许说明了,在处理行人走路看手机这种事上,制定相关法律可能并不是一个在短时间内能起效的方法。
上海律师发面,在走路看手机这件事上,作为“局内人”的我们可能真的没那么强的自觉性。美国矫形外科医师学会(AAOS)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只有非常少的美国人会把看手机导致意外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而无辜中枪的则是其他路人还有路上的各种“障碍物”。
而被问到既然认识到走路分神会有危险但为什么还继续这么干时,有接近三成的人们对自己“一心二用”的能力充满信心,觉得并不会导致什么意外。而这种掉以轻心,可能就为意外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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