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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贼深夜撬锁 一月作案二十多起
发布时间:2016-04-10 06:10:08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837 ℃

柳女士最近十分的气愤,她说她于同事出去聚会的功夫,那些“梁上君子”们就光顾自己的家,将家中值钱的物品一扫而空,真是晦气。近日,法院便审结了一起入室盗窃的案件,被告三人入室盗窃二十多起,涉案金额高达六万元。

女贼深夜撬锁 一月作案二十多起

柳女士家住市中闹市区,平时退休的她要么出门买菜,要么就与以前上班的同事出去聚一下。这天柳女士与旧同事约好趁春节长假前去踏青。哪知下午柳女士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家中被人翻得天翻地覆,之前的例如笔记本电脑,家中的现金,以及值钱的首饰都被洗劫一空,损失约达八千多元,这让柳女士顿时傻了眼。此后柳女士立即报了警,警方在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后锁定了嫌疑人,巧的是这三名嫌疑人正是另外两起案件的嫌疑人。

警方随后进行缜密的侦查,最终将这三人抓捕,这三人都为外来打工人员。

吴氏三姐妹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行为,据他们交代,她们专门在凌晨或者趁屋主出门,四下无人的时候进行作案。因为她们发现现在的居民虽然都装了防盗门,但都没有将防盗门反锁,她们仅用一张普通的卡片就能将防盗门打开,然后进行偷窃行为。尝到甜头的她们便开始大肆作案,一个月内偷盗了二十多户人家。

近日法官以盗窃罪为由,对三人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入室盗窃案频发,为此律师提醒大家:出门在外要给家中的门反锁;夜晚睡觉前,也务必养成反锁房门的习惯,为家庭财产增加一道安全防护网。

 

上海刑事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吴氏三姐妹趁凌晨他人正熟睡以及屋主出门的时间内,进入他人房屋内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上的入户盗窃的行为,理应被法院判处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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