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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
发布时间:2016-04-13 11:13:14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733 ℃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能履行该合同的可能性。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则应当立即去通知对方当事人。

不安抗辩权系属延期抗辩权而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如果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者做了对待给付的,不安抗辩权消灭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提供担保或对待给付的履行不安抗辩权的再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履行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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