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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15年的女生却被发现非亲生
发布时间:2016-04-14 06:14:34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97 ℃

单身父亲不仅身兼父职还同时身兼母职,还要面对离婚的痛楚,对于秦先生来说这些年过的也十分不易,但一看到女儿一天一天的成长。秦某的苦也就不算什么了,眼见着女儿长大,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停下来歇息的时候,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犹如晴天霹雳,重重地伤害了秦某。近日秦某将自己的前妻告上了法庭,秦某认为赵某与其他异性生孩子,并隐瞒了实情,对秦某造成经济损失和巨大精神伤害,构成侵权。

养了15年的女生却被发现非亲生

秦某与赵某在上世纪90年代末认识,认识了没多久之后便结婚,很快赵某便生下了一名女婴,并取名叫晶晶。但在晶晶还未满两岁的时候,赵某和秦某便因为感情不和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的时候,赵某和秦某都在商量着晶晶到底该由谁抚养,毕竟是自己的骨肉,所以双方根据实际的情况,最终决定晶晶由秦某进行抚养。晶晶幼年时期,秦某并未在晶晶身边照顾,而是忙于奔波生计,年幼的晶晶也被秦某的父母接回老家,由爷爷奶奶精心照顾,直到三年前秦某决定把她转到城里来上学与自己共同生活。为了晶晶上学和户口迁移的事情,秦某前后来回奔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成功。

随着女儿的一天天长大,秦某发现16岁的女儿长得并不像自己,心中便产生了疑惑。后来终于耐不知性子的他,带着晶晶去了一家医学检测机构,鉴定亲子关系,花费了2000多元的鉴定费用。之后拿到的报告证实了自己的结论,鉴定报告上明确指出晶晶并非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自己也非晶晶生物学上的父亲。拿到报告的秦某感到异常的愤怒和耻辱,认为自己抚养女儿15年,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竟然被前妻蒙骗了那么久,但不知实情的晶晶还在叫自己爸爸,心如刀割的秦某,一纸诉状将前妻赵某告上了法庭,认为赵某侵犯了他的人格权,要求30万经济损失和10万精神损害赔偿,并且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院在审理期间,原告和被告均同意由红十字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鉴定结论是,在排除遗传变异、双胞胎、近亲等情况,排除秦某和晶晶的血缘关系,也就是说,晶晶不是他亲生的。在鉴定报告面前,事实确定,法院认为,赵某确实隐瞒了事实,确实让秦某误以为晶晶是自己亲生的情况下,对其尽到了抚养义务,秦某的诉请合法,法院应予支持。赵某对秦某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构成侵权,应赔偿。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最终法院酌情裁定,赵某赔偿秦某15万元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晶晶变更由赵某抚养。

 

沪律网律师提醒: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上海离婚律师认为秦先生为抚养孩子劳心劳力,的确让人很是气愤,赵某也违反了夫妻间的互相忠实的义务。故秦先生有权要求进行赔偿,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抚慰金的,要求赵某支付抚养费,精神抚慰金,故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裁定赵某赔偿秦某15万元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晶晶变更由赵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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