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师傅的儿子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最难过的事情,但是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媳将事故一方赔偿款68万元全部领走,一分都没有留下给自己和老伴,这让卫师傅十分的恼火,两个老人之后将儿媳告上法庭,经过法院的调解,儿媳同意将赔偿金中的20万元给两位老人。
就在2015年11月30日上午9点,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卫师傅一家和谐的生活,卫师傅的儿子所驾驶的车辆与一辆客运大巴相撞,导致卫某当场死亡。2015年12月9日,处理事故的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客运大巴司机负全责。其实早在作出事故认定前一天,双方就已经在交警队达成赔偿协议,由事故方一次性支付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68万元,随后,赔偿款全部被卫某的妻子领走。
在得知自己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都被自己的儿媳妇领走的时候,卫师傅与自己的老伴立马找到了自己的村干部,并让村干部帮忙进行调解,希望能够让儿媳妇合理分配赔偿金,当时遗憾的是儿媳妇并没有同意。在2016年3月9日,强忍悲痛的卫师傅与老伴决定将儿媳妇告上法庭。在同年4月11日,法庭对共有物分割纠纷进行庭前调解。
卫师傅的儿媳妇认为,卫师傅有三个儿子,自己的丈夫是二儿子,虽然卫师傅夫妻两个老年丧子非常难过,但卫师傅夫妻还有另外两个儿子可以对老两口进行照顾。自己却不同,丈夫去世之后留下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尚未出嫁,以后用钱的地方比较多。不过,儿媳妇当场表示,虽然自己的丈夫去世了,但自己依旧会尽到做儿媳妇的责任,以后老人需要什么物品,她可以帮忙购买。
经过双方调解之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卫某的妻子给两位老人20万元。为了使调解结果尽快落实,第二天,法庭在银行见证转账过程,双方领取了民事调解书。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指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述条款,结合本案例,卫师傅夫妻两个作为死者卫某的父母,属于继承法上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卫某的妻子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卫某的父母完全可以继承卫某的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