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反目成仇不仅令人唏嘘,原来是室友盗窃了自己2余元的首饰。在室友坦诚之后,被害人却因一时冲动,企图敲诈勒索盗窃者,结果双双被刑事拘留。
2016年2月的一个中午,小车回到自己所租住的房屋之中,但发现自己放在电视机柜抽屉内价值2万余元的项链、手链、戒指等首饰不翼而飞,在询问多名室友未果后,小车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方接到办案后,立即到现场勘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当天晚上,小车的室友小邓回到房屋中,询问了情况之后便将自己锁在寝室中再也没有出来,原来小车被偷的首饰被小邓藏在了自己的房间床下。小邓一直担心警方会回来将自己抓走,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小邓决定向小车坦白。她认为小车平时为人还不错,而且自己是她的室友,会原谅自己的。故小邓发短信告诉小车谎称是自己的男友拿走了小车的首饰,请她高抬贵手放过自己的男友。
但由于自己男友在外地并不在这里,小邓认为要是当即还给小车,一定会引起小车的黄奕,所以小邓怕谎言被揭穿,故一直编造谎言欺骗小车,告诉他首饰要等到男友回来之后才能归还。但是但是,迟迟没有拿到首饰的小车却不答应了,表示如果拿不回自己的首饰,就让小邓的男朋友受到法律的惩罚。无奈之下,小邓只得承认是自己偷了小车的首饰并栽赃自己男友的原委,希望小车先撤案再协商经济赔偿。
知道真相后的小车自然是十分的气愤,她要求小邓赔偿自己20万的现金,并扬言要是不给钱,自己就会让小邓去坐牢,第二天小邓就悄悄地将首饰放回了小车的房间。小车知道小邓要私了,但依旧不依不饶,当即表态如果小邓想私了,就拿10万元作为补偿,否则决不罢休。2月29日中午,小邓向派出所投案自首。
小邓主动交代了自己一时贪念,将室友小车的首饰盗走,还举报了小车威胁自己的事实。随即小车也被传唤至派出所,到案后的小车后悔不已,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目前,犯罪嫌疑人车某、邓某分别因涉嫌敲诈勒索、盗窃罪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海辩护律师提醒: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小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到小车的首饰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其后其归还、自首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小车明知小邓偷窃,并威胁、敲诈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