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缓刑即刑罚被暂缓执行,指的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在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后的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所判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有漏罪的,或者没有再次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级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说明缓刑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适用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因此,罪犯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或其他需要照顾的人并不是法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