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并不是无期限的,一旦欠款不还,接到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其信息将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贷款、出入境、高消费等行为都会受限。
某公司法人王某由于欠债而被起诉,收到法院判决后其拒不执行,而上了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的失信“黑名单”,这时他正在南极旅游,却买不了返程机票,被“困”在南极了。王某只得抵押了公司三套房产,又支付了30万元执行款,才得以从黑名单上暂时除名,终于买到回国机票。
为了其工程建设,王某欠了别人的130余万元,规定的还款日期到后,仍不还款,对方将其告到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王某的置业公司被判将这笔钱支付给对方。但是判决下达之后王某拒不执行,因此对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受理案件后,向王某的置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拿到让他还款的判决其依然不肯执行,而后王某和他的公司都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
2016年4月,王某正在南极旅游,就在此时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于是他面临无法购买机票的“大麻烦”。无法入境,回不了国,王某无奈被困南极。之后,王某的委托代理人当时对法院讲述了王某的处境,请求和被欠款一方协商。
经过多次协商,王某一方最终与被欠钱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的置业公司提供三套房屋作为执行担保,并先期通过法院向对方支付了30万元欠款。到此为止,对方同意法院在7月20日前暂停对王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同意暂时将王某从“黑名单”剔除。王某终于可以回国了。
上海合同律师表示: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程序里法院有很多手段针对被执行人,其中就有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就是说与信用相关的业务将受限制。
本案中王某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欠款不还,属于借贷纠纷,其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而被录入法院“黑名单”,购买机票也会被视为高消费行为而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