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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骗27万,却被同伙骗走20万
发布时间:2016-08-03 06:03:16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516 ℃

近年来,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不断提升,当遇到劳务纠纷、合同、债券纠纷及工伤赔偿等问题时,会考虑到聘请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意图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然而,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对于找律师打官司经验不足,这也给假律师行骗提供了机会,假律师往往抓住外来务工人员病急乱投医、不懂法律的心理炮制各种骗局。

假律师骗27万,却被同伙骗走20万

男子刘某冒充律师身份骗取他人信任,并虚构“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救助基金会北仑分会”机构,谎称可以办理伤残等级评定、处理工伤事宜、劳务纠纷等,骗取10名外来务工人员近27万元,可笑的是,该男子行骗来的20多万元却被生意合伙人骗走了。

刘某今年43岁,是四川人,高中文化,在北仑做生意。以前参加过几次司法考试,但都没有通过,一直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但刘某却自称律师,以帮助疏通关系,办理工伤鉴定、代办社保补缴、申请劳动仲裁等各种理由,骗取多人钱财,价值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2014年5月初,李某因为工伤事故与老板打官司,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律师”刘某。刘某自称有办法找老板赔偿医药费,期间刘某以各种理由向其索要共计十余万元;2015年4月,刘某通过朋友知道了受害人陈某得了职业病,于是主动找到他,自称是律师,可以帮忙打维权官司。刘某向陈某索要了57000元,称去医院疏通关系,帮其在医院伤残鉴定上够上职业病的伤残等级。之后,刘某以同种手段,通过谎称疏通关系、评定伤残等级、处理工伤事宜向5人行骗,诈骗金额共计7100元;2015年,受害人赵某因老板拖欠工资想找律师帮忙解决,于是通过同事介绍认识了“律师”刘某,反被诈骗共计3100元;刘某以帮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主打官司为由,诈骗了受害人向孟春4000元;被害人赵某的母亲和别人打架进了派出所,刘某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名义,先后骗了他4万余元,可是,赵某母亲还是被逮捕了。

据查,刘某先后以各种名义骗取10人钱财近27万,2015年10月底,公安机关在舟山将其抓获。被捕后,刘某说,自己和一个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没想到,他被合伙人骗走了20多万,导致自己没法把钱还给上诉的被害人。

上海辩护律师温馨提示:请律师打官司,应当到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不要轻信不明真相的信息。即使通过朋友介绍来的律师,也应查验其律师证件,以确定律师身份,不要轻信承诺,更不能盲目地将费用转给对方。

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有以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刘某假称自己是律师,但其本身也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此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欺骗行为。但其以骗取他人财务为目的,采用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这便构成了诈骗罪,按其共诈骗财产近27万元,应当依法承当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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