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张女士和严先生因为感情不和,于2013年离婚。婚姻不在了,财产如何分呢?夫妻两人为当年一起建造的农村老房子该如何分割的问题起诉到昆山法院。
张女士和严先生都是昆山本地人,三十年前相识、相爱,并于1992年结婚。新婚后的张女士和严先生拆除了严先生父亲在昆山市锦溪镇的几间房屋,翻建了二层的楼房,另外还建造了2间偏房,并一直居住至今。2013年两人结束了这段婚姻。张女士和严先生离婚后都搬出了老房子,但是对老房子的分割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近张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法庭审理后认为,该老房子的分割关系到严先生父母的利益,故依法追加严先生父母参加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女士和严先生各占40%的份额,严先生父母占20%,在房屋拆迁之前,由严先生和其父母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