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问:2009年,在我结婚了,结婚后只相处了一个月的时间,他去了美国,我去了日本留学。在留学的中途,他在美国给我在中国的家人发了一份离婚的通知书,这份通知书的内容就是要与我离婚,由于当时一些周围的情况,我选择了草草签字后走人。现在,我想跟他处理婚姻有关的财产分割问题,希望他能给我做出一份回应,请问我跟他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问题该如何解决?
【解答】
林女士,您好。您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了,因为我们不知道您这个协议内容,无法判断财产分割,而且法律上不管你是不是草草签字,只要不是有胁迫、威胁等情况,当事人自愿签字,就属于真实意思的表示。
此外,我们也不知道你们是否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电影里那些律师带着离婚协议过去给另一方签字后,即办理离婚的情形(比如《XX》),至少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是不现实的,要离婚或在民政局办理手续或通过法院诉讼,都要双方到场,不存在第三种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