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们结婚快两年,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买的,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并且由男方一个月支付1300的房贷,我们现在有一个小孩子,假若要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呢?
重庆誉博胡律师回复:
首先,房产肯定是属于男方所有,婚后的房贷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每月补偿650元以上。
其次,如果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女方可以主张多分。并且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再次,孩子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归你抚养,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沪律网网友提问:
有一6岁女孩,共同赚的钱都在存折上,我自己有一份地钱将近十万。他买一私家车花了10万多,借了我妈八万,剩余2万多是我俩赚的钱。我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内蒙古郭炳军律师回复:
存款、地钱和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均担。
沪律网某律师回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