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公公在我们结婚后买了房子,产权上写了我的名字,但我老公有低能残疾证,离婚的话,我能分到房吗?小孩已有7周岁,如女儿跟我的话,我能不能多分到点房子?像我们这种婚姻关系,如离婚的话手续方便吗?
沪律网天津王建良律师回复:
你享有分房的权利,但不一定能分到房,因房屋作为不可分的不动产,只能归一方所有,在一方取得房子的所有权的情况下,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从你讲的情况来看,男方得到房子的理由更充分一些,因为他是残疾人,可能更需要房子.当然如果协商一致,你们仍然可以共同居住该房子.如果你想得到房子,那么你一定要具有比男方更充分的理由.
至于离婚的程序,协议离婚比较方便些,但必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诉讼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即必须达到感情破例的程度才能判决离婚。那是要具体分析你们夫妻感情的现状了,光凭你的咨询叙述是很难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