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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蜗居妻屋前 只为重分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4 ℃

  在洪家营一民房外,年过六旬的老张在前妻家屋檐下风餐露宿已近半年。老张说,他现在失去劳动能力,还没有房住,到了他与前妻生的一对儿女赡养他的时候了,因此,才“搬”到前妻家门外来住下。对此,老张的前妻非常无奈:“离婚都已经18年了,希望他不要再骚扰我们了。”

  现场:屋檐下摆着锅碗瓢盆和家具

  在昆明市洪家营一栋5层高的民房屋檐下,摆着一些柜子和锅碗瓢盆等居家用品,物品上,盖着一块块废弃的喷绘广告布。一个盖了三四层广告布的柜子后,老张睁眼躺在一张木板搭起的简易床铺上。

  老张今年64岁,从今年4月28日,他就睡到前妻家屋檐下来了。

  年轻时,老张来洪女士家当上门女婿。1996年,老张跟洪女士离婚,膝下育有一个儿子小雄、女儿小艳。后来,老张组建了新家庭,并育有一双女儿。

  屋檐下的柜子,不时发出阵阵药味。老张说,他原是一个中医,在黄土坡开小诊所行医多年。 “以前工作和住宿都在诊所里,今年初诊所拆了,我文化程度低,续办诊所的手续没批下来。这一来没了去处,连收入也没有了。这才搬过来的。”

  “有天下雨,我一手打着伞一手做饭。跟前妻生的女儿路过,都不喊我进屋吃饭。”说到这里,老张不断抹着眼角的眼泪,不停说子女对他的态度让他“心寒”。

  几天前,心生怨气的老张趁夜用铁锤砸破了前妻家的房门。之前,他还把前妻家的一间铺面房给撬了。

  老张还说,几个月前,他患了急性胰腺炎,还是求邻居帮忙把他送到医院救治,这次治病花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花光了他的积蓄。到现在,他还患有胆结石,都没钱做手术,靠买些药来维持。

  老张:现在该他们赡养我了

  老张说,离婚前,他们在洪家营盖了一栋2层高的砖房。离婚后,双方协议房子归前妻和两个子女,他没有提出他要参与分割房屋。协议双方都签了字,并经过公正。

  “今年开不了诊所,我找到与前妻生的两个子女商量,要他们给我腾出两间房屋,我要住,还要每个月给我赡养费。两个子女都不答应。”老张说,“后来想只好打官司来解决。原来的房屋产权户主是我,要打官司查资料,我才查到,离婚后第二年,前妻凭离婚协议把房屋过户到她名下了。今年4月左右,我向五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那两个子女给我支付赡养费。”

  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老张的一双子女每人每月分别付给老张200元赡养费。老张觉得这笔赡养费太低,向昆明市中院提出申诉,今年8月20日,昆明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五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之后,老张向法院提出重审申请。

  老张说,他开诊所时,收入并不高,他用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存下了13万元钱。跟前妻离婚后,这笔钱全部被前妻一家人从银行取走了,他没有花一分钱。还有,他的户口在洪家营村,他离婚后这些年,洪家营村集体给他个人的分红累计有17万元。这笔钱,一部分也被前妻签字领走了。

  “两个子女(与前妻生的)我都抚养过。现在我这样,他们应该赡养我了。”

  前妻:当初的财产已分割好

  老张的前妻洪女士说,老张4月份“搬”来时,趁租房客开门跑到她家一楼,躺在地上不走。一家人没了办法,才报了警。民警赶来了解情况后,劝老张不要呆在他们家里,老张始终不听。民警做了大量劝说工作后,之后对老张进行了口头警告。他们在征得民警的同意后,把老张从家里拖出来了。

  “他睡在我家门外,经常在门外吵骂、还敲我的家门,我们多次报过警,辖区派出所也经常为此来过。辖区居委会也调解过,他要闹,根本调解不了。”洪女士说,10月7日晚上,老张突然在门外用钉锤敲房门,把电子门锁、铁门都砸出了一个大洞,接着,又撬了大门旁的店铺卷帘门。“我们实在无法忍受,才又报警了。”

  “我们离婚已经18年了,当初财产都分割好了的,希望他不要来骚扰我们。”洪女士说。

  “我父亲过60岁生日时,我接到父亲的电话后,专门去给父亲祝寿,还负担了当晚生日宴1000多元钱。父亲生病后,是我哥把他背到医院去的。而这些年我们兄妹几乎没有感受到父亲给过我们什么温暖。”老张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小艳说,“我和哥哥都同意履行法院的判决,按时支付赡养费。目前判决还没生效,我们还没有付赡养费。今后,不论法院怎么判,我们都会按照法院的判决给父亲支付赡养费。但父亲离婚后又有了新家庭,我们兄妹虽然是他的儿女,但不希望他来干扰我们全家的生活。”

  村民: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没有住处,要两个子女给我腾出两间房屋,供我居住。我身体不好,那两个子女每人每月至少得给我500元赡养费才够,等后来生的两个女儿成年后,4个子女共同分担我的赡养费。”老张说,房子是他和前妻共同盖的,当时他没提出参与分割房产,是想把自己应得的那份留给了两个子女,那两个子女如果把他赡养得好的话,他去世后,两间房子仍归那两个子女所有,如果赡养不好的话,他不会让那两个子女继承这两间房屋,他要卖了用以养老。

  在洪家营的很多民房墙壁上,张贴着很多洪家营城中村改造的补偿标准等材料,是今年7月贴出来的。洪家营很多居民认为,“洪家营要拆迁了,老张这个时候跑出来,不仅仅是为了向前妻的两个子女要赡养费,而是打以后的拆迁安置房的如意算盘。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对此拆建改造一事,老张有自己的盘算:“他们必须拿一套回迁安置房给我住,且这套房的产权人还要是我。我还有两个女儿还没有成年,还在上学,我现在没有能力抚养她们了,要留给两个女儿。”

  小艳说,“前不久,我父亲明确跟我和哥哥提出,要我和哥哥给父亲买套商品房,因为我们兄妹没有这个经济能力,没有答应父亲的这个要求。”对此,老张表示,他确实曾向两儿女提出过要一套安置房。

  律师说法

  是否提供住房

  要看实际情况

  针对老张一事,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说,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是要分两种情况看:如果被赡养人没有收入来源和积蓄、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住房的话,赡养人要向被赡养人支付赡养费,同时应该向被赡养人提供住处:如果被赡养人有收入来源和积蓄、有劳动能力、有住房的话,赡养人暂时没有赡养的义务。这个纠纷如何解决,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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