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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离婚房产有争议 通过竞价算补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8 ℃

  夫妻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在财产分割中一套共有房产引发二人最大争执。崆峒区法院在审理此起离婚案件中,采用竞价方式对房产进行了分割,出价高的一方得到楼房,并按出价的一半补偿对方,使得离婚案件顺利审结。

  党某与饶某是同一单位职工,2000年4月登记结婚,在共同生活中常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两人曾有3次诉讼离婚经历,虽经崆峒区法院两次调解和好、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但夫妻关系并未改善。

  2014年3月,党某再次起诉与饶某离婚。崆峒区法院在审理中,感情破裂的双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等问题上各执己见、互不让步,尤其是对婚后从他人处购得的1套本单位福利性住房(建筑面积81.2平米,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使用权争执激烈,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致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对于双方争执的房屋使用权问题,法官虽能依法判决,却又担心判决后矛盾并未化解、案结不了。为慎重起见,崆峒区法院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经征得双方同意,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处理。

  在征得了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后,法庭确定由竞价过程中出价最高者取得该房屋使用权,再按最高出价认定房屋价值进行分割。最终,双方通过竞价达成协议:饶某以32万元出价取得房屋使用权,同时支付给党某50%的房屋价款,即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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