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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怎样分割网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4 ℃

  导读:王先生和妻子离婚后,二人为了曾经在淘宝网上开设的网店归属问题打起了官司。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离婚后财产纠纷

  王先生诉称,2011年11月,他与吴女士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吴女士无条件将淘宝网上的网店转给他个人经营管理,网店任何有关联的密码,如淘宝密码、客服旺旺密码、支付宝密码等,无偿提供给他使用。但离婚协议签订后,吴女士将上述密码进行修改,导致他无法继续经营网店。且吴女士利用手中掌握的支付宝买卖,自离婚后开始大量提取现金,按照离婚协议,吴女士已经多提取了158万余元。王先生起诉要求吴女士返还158万余元、交付网店相关密码等信息,并将网店实名制变更为他的名字。

  因双方争议较大、证据不全,法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后择日继续审理。

  ■淘宝网回应

  店铺不能转让

  此案是法院受理的首例分割虚拟店铺的财产纠纷案件,法官在庭前就淘宝网实名制通过哪些措施执行、变更是否会产生影响等问题,向淘宝网进行过了解。淘宝网答复称:实名制是靠银行账号的实名来实施的,实名制的规则在他们具体的服务规则中没有,要通过在淘宝注册身份信息时一步步完成。按照淘宝网自己的规定,店铺是不能转让的,因为信用非常重要,如果可以转让则对买售人不利,信用的参考价值也就不存在了。网店变更则需要进行认证,需要有支付宝账号与店铺进行绑定,具体的方法会指定具体的人进行操作,密码则在登录后可以重新设置。

  ■ 追访

  淘宝:网店“过户”需实名制

  据悉,王先生和吴女士争议的淘宝网店,已有两颗代表信用等级的皇冠,交易流水额较大。王先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网店及支付宝账号被暂时查封,无法交易。

  淘宝公司就争议网店答复法院称,由于网店信用非常重要,所以实名制店铺不能转让。否则,网店信用的参考价值就不存在了,对消费者不利。如果法院将网店判决给王先生,需要按照实名制的标准“交接”,淘宝公司安排专人协助操作,王先生可用实名制支付宝账号进行变更,设置新密码,吴女士则不能再登录。

  律师:虚拟店可适当折价分割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认为,淘宝网店虽然设在虚拟网络空间,但存在现实的商品交易和资金流向,其收益属于合法资产。涉案网店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不管谁具体操作,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有合法协议约定外,该网店可以适当折价分割。

  相关法律延伸:法律对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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