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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3 ℃

 

  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于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张房屋是向父母借钱所购,而不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院不会对字条的真实性审查,因为涉及到案外人的权利,对此应该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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