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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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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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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对离婚时合伙份额怎么分割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9 ℃

      中律网网友提问:我丈夫在外有一家公司,请问我们如果离婚,我怎么分到他名下的股份呢?谢谢!

      中律网黄春红律师回答: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 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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