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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8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具体包括:(1)一方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时弄虚作假,骗取《》的;(4)一方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夫妻感情的;(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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